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显示,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重整期间,未招募到意向投资人,缺乏重整可能性,请求法院宣告破产。
2023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黑04破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为:“管理人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拟将东华水泥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所涵盖的所有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在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拍卖平台以竞价的方式选定投资人,投资人所支付对价款作为投资款,投资人在支付投资款后,持有东华水泥公司所有股权及其项下所涵盖的所有资产。”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管理人在中拍破产资产处置平台上进行公开挂网,起价为 1850.14万元,经过二十四次挂网,均已流拍,最后一次流拍价格为530万元。截止2025年6月17日,经过公示的职工债权总额为8,687.658.73元,经本院确认无异议税款债权1笔,金额为 210,425.30 元。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按照现在挂网价格,投资价款已经不能覆盖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继续执行重整计划已经不符合破产法对重整程序的规定。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无法解决,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具备挽救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布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据介绍,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占地面积约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工厂建有破碎车间、生料车间、熟料加工车间(废弃)、水泥生产车间(水泥自动装车机两条、3.2×13米高细水泥磨生产线一条)、水泥储存囤、变配电室、原料库等,设计年生产能力40万吨。
东华水泥公司因债务和严重缺乏流动资金而进入清算程序,但东华水泥公司具有较为成熟的水泥生产加工技术,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月11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4日,注册商标依然有效,厂房、生产设备基本齐全,具有基本的加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