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水泥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水泥网(网址:ccement.com,以下简称“水泥网”)所提供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一、本服务条款是用户(您)与浙江中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网络)之间所订立的协议。水泥网由中建网络所运行的现有各个网站、网页、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以及将来所运行的其他程序或软件(合称水泥网)构成。1.1重要须知:中建网络在此特别提醒,用户(您)欲访问和使用水泥网网站,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中各条款, 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中建网络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将以粗体显示,应重点阅读。 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中建网络提供的服务。 若您在服务条款变更后继续使用水泥网的服务,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
1.2我们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交易需要,不时修改、补充协议,相关变更内容我们将依法通知您。如您对变更的内容有异议的,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与我们联系反馈您的意见或建议。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1.3中建网络可以向用户提供丰富的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材价信息查询、综合信息服务、独立网络空间服务、个人化内容等(以下简称“服务”或“本服务”);如我们提供的部分服务/产品需要向您收取相应的费用,我们将取得您的授权同意。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建网络提供的各种服务,但当您使用中建网络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合同约定、指引或规则时,您应遵守本服务条款及具体相关服务/产品的条款、合同约定、指引或规则等。前述所有的条款、指引和规则、通知、公告等,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其他明示规定,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服务条款之规范。
二、用户注册规则:2.1用户资格:您确认在注册、登录或以中建网络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中建网络服务时,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如您不具备前述资格的,您应当在您监护人的陪同下共同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水泥网服务;否则,由您及您的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2您下载并使用“水泥网”App,首先需要设定是否允许“水泥网”访问您的位置、发送通知,使用无线数据,若您不允许访问位置、发送通知将不会影响您访问水泥网,若您不允许使用无线数据则您无法访问水泥网。你可以自行在手机设置中修改相关权限。
2.3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时,您即成为水泥网用户。您可以使用手机号码进行登陆,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设置密码,同时您应仔细阅读《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用户隐私保护协议》,若您同意接受服务协议条款即完成注册。您也可以使用第三方微信授权方式进行快速登录,但需获取您的昵称、头像、性别等信息进行关联授权登录,但中建网络提醒您若使用第三方授权登录,建议通过手机号码再次完成验证。若您不接受《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用户隐私保护协议》条款,您可作为游客使用水泥网,如您可以浏览部分页面信息,但您无法作为水泥网用户享受更多服务。若您成功注册后,您可付费开通行情通会员服务,在您付费前,您应当仔细阅读《水泥网行情通会员服务协议》,您同意该会员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的,该会员协议对您及相应主体具有合法约束力。
2.4为便于中建网络为您提供服务及/或与您联系, 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在注册或使用水泥网服务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并于资料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为方便您使用水泥网服务, 您知悉并同意授权水泥网将您在账户注册或使用水泥网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处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如手机号码、ID。
2.5 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买卖、转让、赠与、继承或借与他人使用 ,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按照中建网络的流程办理。否则您任何方式买卖、转让、赠与、继承或借与他人使用中建网络账户的行为均为无效。中建网络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2.6游客模式
2.6.1因苹果应用商店渠道允许非注册用户通过游客方式购买VIP会员服务,会员服务将会绑定您购买会员时所用的设备,VIP会员服务也将仅可在绑定设备上使用,且部分会员权益可能会因为您使用游客模式而无法享受(如活动参与)。若您设备丢失、损坏、进行系统升级、还原、清空或其他类似行为的,将会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绑定于此设备的VIP会员权益,由此造成的您的损失,您应当自行承担。
2.6.2水泥网在此建议您按照页面操作指引绑定您的水泥网注册账号,以便可在您所拥有的其他设备上使用会员权益及更好的享受水泥网所提供给您的会员权益。
2.7账户注销
2.7.1您所申请注销的账户应当是您依照与水泥网的约定注册并由中建网络提供给您本人的账户。
2.7.2您应确保您有权决定该账户的注销事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引发任何投诉争议,由您自行承担并使中建网络免责。
2.7.3在您申请注销账户前,您应确保该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在注销申请提起时该账户无未完结的交易或服务,无进行中的投诉纠纷或处罚。 若您申请注销账户,则您账户下开通的行情通会员将无法继续使用,《水泥网行情通会员服务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您知悉并同意,申请注销后未使用的会员费无法退还。
2.7.4您应当按照水泥网公示的流程进行账户注销,且您承诺该账户注销申请一经提交,您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中建网络予以撤销。注销申请请联系人工客服:400-8888-870;申请递交邮箱:huiyuan#ccement.com (发邮件,请把#替换为@) 。对于您提交的注销申请,中建网络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完成注销,如有特殊情况,中建网络可视情形延长注销期限。
2.7.5您充分知晓,一旦成功注销意味着您的用户内容将可能从中建网络的数据库中删除,一旦删除将无法重新恢复已往服务内容,请您在提交注销申请前,务必先了解您需注销的相关账户信息。一旦注销将导致水泥网及中建网络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本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8账户退出
2.8.1您可以在【我的】-【设置】进行安全性退出登录。退出登录后您再次通过手机号或账号、密码或者微信快速授权登录。
2.8.2您确认并同意再次重新登录时,并不影响您在退出前已授权中建网络的相关信息,中建网络基于为您提供便捷服务,在您选择退出登录后并不会对您的个人信息等主动删除,除非您明确向中建网络书面申请删除或注销账户。
三、用户使用规则:3.1用户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一切必要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自行负担个人或公司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我们建议您与您的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3.2仅限本人使用。除您与中建网络另有约定外,您同意本服务仅供个人或公司使用且非商业性质的使用, 您不可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出租、发布、传播等,或利用本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其中,您不得将任何广告信函与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在水泥网发布 。
3.3发布内容合法合规。用户不得发送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非法、虚假、骚扰性、侮辱性、恐吓性、伤害性、破坏性、挑衅性、淫秽色情性等内容的信息。
3.4资料真实合法。为了能更好地使用本服务,您需注册成为水泥网正式用户。您同意以下事项:依本服务注册之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简称“登记资料”);及随时更新登记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或者中建网络有理由怀疑前述资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中建网络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鉴于互联网海量信息,中建网络仅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且不对用户资料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法律认定中建网络须承担的责任之外。
3.5账户安全保障。用户保证自己在使用各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录程序并确认账号及密码后,您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中建网络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中建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3.5.1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自行保管。当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通知中建网络并授权中建网络对您的账户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账户冻结、限制账户部分功能甚至账户注销等)。您理解中建网络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中建网络应您的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对此,除中建网络存在法定过错外,中建网络不承担责任。
3.5.2 除中建网络承担过错外,您须对您在账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登陆账户、在线签订会员协议、开通会员服务、付费等承担责任。 您可以通过水泥网账户管理页面修改您绑定的手机号码,中建网络在此提醒您须确保修改的手机号码仍为您个人所有且经过实名认证,以免存在账户安全隐患。
3.5.3当您每次上网或使用其他中建网络提供的服务完毕后,会将有关帐号安全退出。
3.5.4账户 因您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冒用、盗用等行为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等,中建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您可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3.6商业广告或通知。您同意并接受中建网络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的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您发送广告信息、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在使用电信增值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同意接受中建网络及合作公司通过增值服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您如果不愿意接受此类消息,您有权向中建网络提出退订或拒绝接受要求。
3.7关于在中建网络发布的公开信息:
3.7.1您同意您在使用水泥网服务时,使用区域或服务项目内进行公开发布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内容,授予中建网络全球性、免许可费、非独家、可完全转授权及永久有效的使用权利,中建网络可以为了展示、传播及推广发布前述内容之特定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及可供中建网络转载使用,并公开共享给中建网络其他用户或合作方,而无需征得您同意。
3.7.2对您发布的内容,您保证已经拥有必要权利或授权以进行该内容提供、发布、上传、提交等行为。
3.7.3若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服务条款的规定了,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中建网络造成的经济损失。
3.8关于收费服务:
中建网络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一旦凭个人或公司账户密码通过个人或公司帐户订阅收费服务,将视为是您本人或公司订阅收费服务,您应按有关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资费说明标明在水泥网网站相应服务的相应页面上。您如果需要取消相关付费服务,可以通过水泥网【我的】-【联系我们】递交申请。在您正式主动取消相关服务,或者申请注销账户并经中建网络批准前,我们将按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继续收费。 一旦成功取消或注销账户后,鉴于中建网络提供的服务无法进行拆分,您同意并认可中建网络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3.9用户依本服务条款所取得服务的权利及义务不可转让。
3.10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四、服务变更、终止:4.1中建网络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水泥网网站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4.2中建网络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中建网络在提供服务时,可能现在或日后对部分免费服务的用户开始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中建网络将提前以通知、公告方式告知各用户。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可能无法在收费开始后继续使用相关的付费服务。但中建网络将尽最大努力通过电邮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用户有关的修改或变更。
4.3中建网络特别提请用户注意,中建网络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中建网络拥有经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止、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基于政府或电信部门需要所采取的紧急措施,中建网络有权以在未有效通知您之前事先采取紧急措施。您理解并同意水泥网用户数量巨大,难以实现一一通知,相关信息一经公布在水泥网即视为有效通知。除经司法机关认定中建网络所需承担责任之外,中建网络行使修改或中止、终止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中建网络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4.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中建网络有权随时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4.4.1在您账户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注销条件且您申请注销账户操作的;
4.4.2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4.4.3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中建网络服务,且符合中建网络终止条件的;
4.4.4 您构成根本违约时,中建网络终止本协议的;
4.4.5 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中建网络对您的账户进行查封、冻结、限制权限的;
4.4.6 因您多次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情节严重,中建网络对您的账户进行查封、冻结、限制权限的;
4.4.7 您使用中建网络的其他收费或增值服务,违反相关服务约定导致无法继续向您提供的;
4.4.8 其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形。
4.5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4.5.1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明确规定或司法/行政机关强制要求之外,中建网络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4.6本协议终止后,中建网络仍有权相享有如下权利:
4.6.1继续保存您留存于中建网络上的本协议第五章所列的各类信息;
4.6.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中建网络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5.1 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您使用中建网络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中建网络按照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建议您完整地阅读《用户隐私保护协议》,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中建网络会不时更新隐私保护声明,更新时,我们还会修改隐私权声明顶部的"最近更新"的日期,请务必及时关注。
5.2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5.2.1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中建网络有权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5.2.2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中建网络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均不会因上传、发布等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除非中建网络另有规定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免费授予中建网络服务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信息或制作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等)及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及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5.2.3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中建网络服务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如果您对中建网络服务的隐私保护有任何置疑,请email至huiyuan#ccement.com(发邮件,请把#替换为@)。
5.2.4访问您的个人或公司信息
中建网络服务为您提供了多种途径以确保您的个人或公司信息是准确及时的。如果您在水泥网注册,您可以随时要求查阅或编辑您提交给水泥网的个人或公司信息,您也可以随时申请删除您提交给水泥网的个人或公司信息。
六、知识产权6.1“水泥网”以及其他水泥网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中建网络之商标(以下简称“水泥网标识”)。未经中建网络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水泥网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水泥网标识的行为。
6.2本协议约定的中建网络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网页、广告中全部内容、中建网络为用户提供的商业或非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中建网络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使用、抄袭、复制、修改、编撰、发布、传播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6.3关于中建网络提供的软件:您了解并同意,本服务及相关软件(以下简称“软件”,如有)(但不包括第8.5条情形下所产生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及所有权归属中建网络。若就某一具体软件存在单独的最终用户软件授权协议,您除应遵守本协议有关规定外,亦应遵守该软件授权协议。除非您亦同意该软件授权协议,否则您不得安装或使用该软件 。对于未提供单独的软件授权协议的软件,除您应遵守本服务协议外,中建网络仅将为您个人或公司提供可取消、不可转让、非专属的软件授权许可,并仅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之目的而使用该软件。 此外,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建网络明示授权,您均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以及未经授权而使用本服务或软件之任何部分或全部,或据以制作衍生软件,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或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编译、反向工程,以及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编码、源代码。 您同意仅限本服务使用水泥网而非任何其他途径使用本服务。
6.4中建网络对其发行的或与合作公司共同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以及水泥网上的材料拥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中建网络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软件、信息等任何部分进行商业使用、复制、修改、传播、发布、出租、出售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否则,中建网络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7.1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7.1.1使用中建网络提供的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7.1.2 违反本协议或中建网络公布的其他任何规则之约定的。
7.2 违约处理措施。若您违反本协议条款约定,中建网络有权对您执行中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服务)等措施。如您构成根本违约的,中建网络有权立即冻结、限制您的账户,立即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届时您将对如下情形承担一切后果:中建网络赋予的资格被取消、收费项目无法继续使用、您的违约行为将被公示等。
7.3.1损失赔偿。如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中建网络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赔偿或补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承担上述全部损失。
7.3.2如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中建网络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中建网络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八、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8.1用户须明白,中建网络所提供的水泥网平台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等因素,造成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中建网络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如水泥网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中建网络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除中建网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中建网络不承担责任。 此外,中建网络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但中建网络将及时发布通知、声明。
8.3中建网络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以上传、发布、传播、分享即时信息、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中建网络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播、发布之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用户传播、发布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中建网络。但在任何情况下,中建网络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中建网络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违法违规内容,及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
8.4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您同意并认可中建网络有权制订水泥网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本服务将保留用户信息、电子邮件信息、所发布内容或其他上传内容之最长期间,中建网络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通过本服务存储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他内容,除法律相关规定、用户主动申请删除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予以储存的情形下,中建网络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8.5与水泥网其它用户/合作方进行之交易: 您知悉并同意,水泥网仅提供相关信息资讯,若您通过本服务与水泥网其它用户/合作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包含相关商品或服务之付款或交付,以及达成的其他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为您与水泥网其它用户/合作方之间的行为,您应当在订立协议时仔细确认独自承担责任。 除有关法律明文规定或经司法机关裁判后要求中建网络承担责任以外,您因前述任何交易或前述水泥网其它用户/合作方而遭受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中建网络均不承担责任。
8.6若在水泥网的信息存储服务、搜索服务、链接服务中涉及的信息内容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时,中建网络公司将遵循“版权保护投诉指引”处理该信息内容。详细处理程序请参见具体规则。
8.7中建网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出现履行障碍、瑕疵、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中建网络并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8.7.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8.7.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8.7.3在中建网络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8.7.4由于您自身原因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或公司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中建网络原因导致的个人或公司信息的泄漏;
8.7.5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侵入或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网站关闭;
8.7.6中建网络在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列明的其他免责情形。
九、法律适用:9.1本服务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届时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9.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和解释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用户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杭州市滨江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其它:10.1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并且努力使该规定反映之意向具备效力。
10.2如您没有另外单独与中建网络签订服务协议,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中建网络之全部协议,规范您对本服务之使用。在您使用相关服务、或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亦应遵从所适用之附加条款及权利。
10.3每项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应以最后发布的通知或订立的其他合同条款为准。
10.4有效通知:
10.4.1您可以自行在手机中对水泥网通知进行设定是否允许接受通知。您同意中建网络可通过系统消息、站内信、弹窗、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等任意一种方式联系您,前述通知视为有效通知,请您务必及时关注,尤其是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的通知。
10.4.2您向中建网络发送的通知应当通过中建网络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0.4.3您同意司法机关或中建网络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或发出通知,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中建网络账户发送系统消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0.5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客户服务部门与中建网络联系,欲知客服联系方式请点击:【联系我们】,获取联系方式,或通过以下联系方式。
10.6中建网络保留本服务条款之解释权。
联系电话: 0571-85300321 电子邮箱:huiyuan#ccement.com(发邮件,请把#替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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